4.“固定资产盘亏”项目,反映企业经批准在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固定资产盘亏减去盘盈的净损失。 5.“清理固定资产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由于出售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发生的净损失。
6.“小计”数字是以上“1至5”项的相加合计数。 上述为“流动资金”来源中属不减少企业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的“本年利润”中的流动资金。
7.“其他来源”指利润以外的其他可增加流动资金的来源。它包括“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增加长期负债等。
8.”固定资产清理收入“指企业年度内清理固定资产发生的变价收入、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收入以及因固定资产损失而向过失人或保险公司收回的赔偿款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
9.”增加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长期负债累计增加数。
10.”收回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收回的长期投资累计数。
11.”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项目和”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项目,分别反映年度内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累计数。
12.”资本净增加额“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追加的资本累计数。包括追加的股本、超面额发行股票溢价以及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企业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而发还股款收购股票应自本项目内扣除。
13.流动资金来源合计数是由”6+7“项的合计数。
14.”应交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应交纳的所得税。
15.”提取盈余公积金“指企业按规定比例从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也在此科目下核算。
16.”已分配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已分配的股利累计数。
17.”利润分配小计“是”14至16“项之和。
18.”购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净增加额“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增加固定资产净值和
建造固定资产而支出的资金累计数。
19.”增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年度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增加累计数。
20.”偿还长期负债“指企业已偿还的长期负债额。
21.”增加长期投资“指企业本年度长期投资的增加额。
22.”其它运用小计“指”18至21“项的合计数。
23.”流动资金运用合计“指”17+21“项的合计数。
24.”流动资金增加净额“即是”13-23“项的差,也就是”流动资金来源合计“减去”流动资金运用合计“的净值。 此外,对那些不涉及营运资金的变化但属于企业重大理财活动的业务,也应当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予以列示。
Copyright 2015-2022 上市公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25 联系邮箱:29 13 23 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