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层多次强调IPO申请不能“一撤了之”。证监会曾指出,将进一步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证监会及交易所将依法组织核查,坚决杜绝“带病闯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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