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病史买了重疾险会理赔吗?
以前有病史买了重疾险是否会理赔,需看实际情况:
1.病史在投保时有如实告知的,不影响理赔。在投保重疾险时,被保险人还需要进行健康告知,必须如实对问到的相关内容进行回答,不可隐瞒,那么只要是如实回答了健康告知问题的,保险公司做出了承保结论的,就不会影响后期理赔;
2.如果在健康告知时隐瞒投保,则两年内出险不赔。若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有隐瞒告知的情况,且在生效后的两年内出险,那么保险公司一般会拒绝理赔;
3.如果隐瞒投保,但两年后出险疾病与隐瞒疾病无关,则一般可赔。因为长期重疾险一般都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因此若两年后出险,且出险疾病和隐瞒病史无关,那么保险公司一般可以承担理赔责任;
4.如果隐瞒投保,且两年后出险疾病与隐瞒疾病有关,则一般不可赔。虽然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约定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被保险人两年后出险,保险公司就必须得理赔。若被保险人出险的疾病就是隐瞒的疾病或与其有关,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承担理赔责任的;
5.如果是健康告知中没有问到的疾病,那么被保险人即便是没有告知,也不会影响理赔。因为重疾险在健康告知时没有问到,意味着未对该疾病所要求,被保险人即便有相关病史,也不会对理赔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重疾险理赔时,有可能会查被保险人前几年的病史,部分医院会将病人病史保存15年左右,有的会保存4到5年左右,而只要是能够查到的病史,保险公司都会去调查,所以在购买重疾险进行健康告知时,还需要被保险人进行如实告知,避免影响后续理赔。如果已经有隐瞒告知的情况,那么建议退保重新购买,或者进行补充告知。
平安保险520宝贝卡保障内容是什么?
平安保险520宝贝卡保障内容:
1、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其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金,保险责任终止。意外身故保额分别为0-3岁是10万,4-9岁是15万,10-18岁是20万,意外身故与意外残疾共用保额,疾病身故的赔付额度0-18岁都是5万。
2、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因遭受意外,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按照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进行给付,一级为100%,依次递减到第十级是10%。与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额共用(0-3周岁保额10万元、4-9周岁保额15万元、10-18周岁保额20万元)。
3、意外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的,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保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80%的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0-3周岁保额1万元、4-9周岁保额2万元、10-18周岁保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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